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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雇型學生助理納保,在勞基法修法後多出七個國定假日,到班要給加班費,大學教授嘆,研究經費已捉襟見肘,根本付不起學生加班費。有教授表示,不希望學生認為假日被「拗」上班,只好讓助理休假。但教師節之後,10月還有光復節及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兩個國定假日,對學校運作造成不小衝擊。一位不願具名的私立大學校長指出,教師節放假亂象,完全是跨部會矛盾和政策舉棋不定造成的;勞基法修法時,早可預知會產生休假不一致的問題,卻不見跨部會及早協商,行政機關無能為力,任由問題發生,已造成社會全面影響,再不及早因應,下個月還會繼續亂。「不想讓學生感覺被『拗』來工作,寧可自己辛苦一點,也要讓助理休假。」淡江大學全球政治經濟學系主任包正豪,說出許多大學教授內心的苦衷。他已直接跟助理說,「教師節你不要來上班」;因為助理到班根本沒錢發加班費,擇期補休只是把問題延到其他日子發生。教師節當天,老師要上班、學生要上學,但適用勞基法的教學助理(TA)若配合課程到班,要發加班費或補休。包正豪說,他寧可讓教學助理也放假,教師節當天教授辛苦一點,不要排TA的課。34B83488265337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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